你好!近来,一个同事因为医疗纠纷,正和医院打官司,诉讼过程中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我想咨询一下:什么是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的主体是谁啊?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谢谢!
你好!医疗损害鉴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存在法定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导致的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医疗技术等专门问题对外委托的鉴定,统一称为医疗损害鉴定。
关于医疗损害鉴定的主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
人民法院委托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组织鉴定。
在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医疗损害鉴定的新规定颁布之前,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各级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