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个朋友的孩子早产,放在医院的保温箱里,结果因为护士不好好看护,把孩子烧伤了。我想咨询一下,这算是医疗事故吗?发生医疗纠纷后怎么办?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谢谢!
你好!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
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
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
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