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一个亲戚在医院被医死了,医院竟然不承认,我们想讨个说法。问了下别人说要被认定了是医疗事故才能要求赔偿。我想咨询一下,如何认定医疗事故?要是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后,医疗事故致死怎么赔偿呀?谢谢大家!
你好!我现在一一回答你的问题。首先,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
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
4、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必须符合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其次,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医疗事故致死怎么赔偿。
按照《医疗事故条例》的规定,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这实际上是要求死者家属提供丧葬费用的证明,并且按照证明的标准进行赔偿。
我们可以想象在我国偏远地方的农牧区,这样的赔偿标准是很少的。
死亡赔偿金:是对因患者的死亡而丧失的未来应得利益的赔偿。
侵害生命权,其实质在于将自然人的死亡提前,即为死者近亲属的消极损害。
有学者认为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精神损害赔偿,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也将死亡赔偿金列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方式之一。
同时也可以请求精神损失赔偿。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