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一个朋友做了医疗事故鉴定以后,最近出了结论,但家属对结果不满意。我想咨询一下,患者能重新鉴定医疗事故吗?另外,我还想咨询一下,纠纷被鉴定为医疗事故对患者有何影响?
你好!患者能要求重新鉴定医疗事故,但是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如果患者及其家属想重新鉴定的,应当寻找“可以提起重新鉴定的原因”。
比如:鉴定专家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损害被鉴定人的合法权益的;
鉴定机构收受贿赂,枉法鉴定;
鉴定所依据的证据材料是伪造、篡改的,不真实的等等。
从医疗纠纷法律实践看,患者及其家属看到纠纷被鉴定为医疗事故是一件高兴的事情。
因为,在医疗技术上已经定性为“医疗过错”了,医疗机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从医疗事故实际的赔偿效果看,按照医疗事故级别的赔偿,往往远远低于患者及其家属所希望的赔偿数额,与后期的治疗费用也相差很远。
但是,由于没有办法“推翻”这个鉴定结论,使得这个医疗事故结论反而成为患者维权的障碍!患者及其家属没有“鉴定结论”的时候盼鉴定结论,出鉴定结论的时候“愁”鉴定结论。
我国的医疗事故鉴定处于一种很尴尬的局面!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