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家不慎将右手三、四掌骨骨折,肌腱断裂,到医院后医生没有帮我拍x片,所以没有看出骨折,只帮我做了肌腱缝合手术,手术后二十天拆石膏,肌腱锻炼恢复90%,但当时手红肿,一月后消肿后发现手严重变形塌陷,到其他医院拍片后才发现骨折,距事发当天已有两个月,这时才去做手术,因为耽误两个月手术后骨骼愈合缓慢,和医院交涉后医院只答应赔偿一般的医药费。这属于医疗事故吗?若是属于医疗事故的话,医疗事故要如何赔偿呀?
你好!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事故赔偿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