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朋友有一位爷爷83岁了,因为肾不好腿和脸有些水肿,岁数大了还有其他的疾病肺气肿等,但心脏挺好没有生命危险的。看爷爷水肿的厉害就去到我们当地的医院住院了,第一个周治疗的还不错,腿和脸都退肿了,第二个周开始就开始昏迷,现在在ICU病房里。到其他的医院咨询说药下重了。我想咨询一下医疗纠纷要怎么解决?解决医疗纠纷应注意哪些问题?
你好!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纠纷的解决可以有三种途径:(一)双方协商解决(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二)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帮助调解解决(三)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直接就赔偿数额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对卫生行政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服的,也可以提起卫生行政诉讼)以上三种手段均可采取,但不管哪种方法,都最好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的鉴定是由各地的医学会组织进行的。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当事人在提交相关材料后,医学会应该在45日内组织鉴定并得出鉴定结论。
这就是采取下一步行动的依据,当然,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上一级鉴定,但不能对鉴定委员会提起诉讼。
二、解决医疗纠纷应注意哪些问题(一)向卫生局申请处理和向法院起诉这两种方式不能同时进行,如果有这种情况,按照诉讼阻却行政处理的原则,将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二)影响医疗事故赔偿额的因素主要有三个:1、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三)在诉讼过程中,遵循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即院方有责任证明自己的行为符合诊疗护理常规,如果不能证明,则责任在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