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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是担保,担保具体有哪些方式呢?

此文章帮助了361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担保

担保是一种正常的经济行为,能够有效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在经济生活中,债权人可能由于对债务人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等缺乏足够的了解,从而对债务能否偿还心存疑虑,所以会要求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主体既可以是债务人本身,也可以是第三人。

对企业而言,在经营与发展中,会涉及到很多担保问题。比如,对外业务合同中经常会约定定金条款或抵押条款,在借贷银行资金时,银行会提出以抵押或保证等方式担保贷款的问题。另外,公司也可能以公司名义为合作伙伴或控股公司、母公司、子公司甚至为股东、董事等提供各种类型的担保,而公司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担保的行为对公司而言是重大事项,必须履行严格的决议程序才能对公司产生效力。

二、担保具体有哪些方式

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抵押物的价款受偿。

质押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是指依照担保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其债务的履行,面向对方给付的一定金钱或其他替代物。根据担保法第89条和合同法第115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即是怎么样是担保以及担保的具体方式有哪些,必须引起注意的问题是,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对企业而言,是一种隐形的债务,这对于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如并购重组等会产生一定影响,影响到投资者的选择。同时,如企业存在这种隐形债务,对企业参与社会生活,如融资、业务合作等均将带来不利的影响,也会影响到财务支付能力等关键问题,因此,您在对外担保时需要十分慎重。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具体的操作建议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更好。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保证是担保的典型形式,保证人通过自己的信用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在保证中,债权人的利益能否实现要依赖保证人的信用,而信用具有多变性,因此保证并非最有保障的实现权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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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办理抵押登记,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抵押登记不仅可以有效避免重复抵押,还可以起到证明作用。因此,签订完抵押合同之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签订抵押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办理登记的日期,而非签订抵押合同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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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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