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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73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1、就形式来说,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点在我国的《商业银行法》第37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

2、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这一问题在借款合同的订立实际中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货币借贷关系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例如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高息贷款,其高出部分就是无效的。另一种情况是,借款合同附加内容和条件的合法性问题。

二、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借贷合同如系由借出人引起的,借入者只须返还本金;由借入人引起的,借入人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如果是非法所得,还将被收缴。

在下列情形下,个人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博或贩毒的;如果贷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还将受民事制裁;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借款用途要正当,借贷关系要合法《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平、自愿、合法是民法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而且还要依据有关法律予以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出于自愿,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借贷双方最好签订书面的民间借贷合同,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首先要符合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此外,借贷双方要将借款用途、借款金额、还款期限、还款方式及借贷利息明确写在借贷合同中,以免出现纠纷时口说无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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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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