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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吗,企业之间借款不还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530人  作者:合肥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企业之间借款是指无金融经营权的两个企业之间互相拆借资金的民事行为,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很常见,由此引发的纠纷也非常普遍。那么,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吗,如果企业之间借款不还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大家解答,请看具体内容。

一、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关于企业之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前,应该是不存在争议的,即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无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在《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法复〔1996〕15号)中也非常明确地指出:“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二、企业之间借款不还怎么办

“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发1990」27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条第(2)项的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的,则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即是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发放贷款”、“资金拆借”,属于非法金融行为,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我国法律对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吗这一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很多企业借贷行为,借贷双方应当知道企业之间借款不还怎么办,如果无力自行解决,最好还是请专业的债权债务律师协助解决比较好。

合肥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企业或者公司在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除了必须注意合同必备的条款,最需注意的就是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是企业尤其要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不能为了能够顺利取得借款而约定不符合实际的违约责任,要根据企业、公司的实际情况约定。这样才不至于由于经营不善,无法按时还款承担过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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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力,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债权人有必要采取一些自救措施,比如,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或与债务人对账,从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目的。总之,变被动为主动,债权人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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