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之间借款应注意什么
1、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
2、书面协议内容合法全面。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应载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币种、数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3、利息约定明确。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4、重视借款期限届满时的债权保护。
二、债务人失踪怎么讨债
借贷纠纷中,债权人起诉时,如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可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在申请宣告失踪案中,申请入应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在受理人未出现,则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该公民失踪。同时,该法院应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根据《民法通则》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财产代管人除了负责保管失踪人财产之外,还负责用失踪人的财产清偿失踪人的债务。因此,法院决定代管人后,全权从可以凭借据请求代管人用债务人的财产来清偿,使债权得以维护。
借钱的时候,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一般要求债务人是写张借条。万一打官司,手中有凭据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上面我们为大家介绍了“个人之间借款应注意什么”以及“债务人失踪怎么讨债”,给出借人提供一些民间借贷的基本知识。如果出借人遇到债务人失踪的情形,在申请宣告失踪时,可以来电咨询律师怎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