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1、原告要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4、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5、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因借款而获得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缴。
6、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且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字、盖章的或注明是保证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还款责任。
8、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9、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10、为延长诉讼时效可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函”,也可电话催款并录音。
11、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12、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3、诉讼时效问题。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14、超过两年诉讼时效后,借款人答应还款后又不承认的,法院判决借款人继续履行还款责任。
二、怎么避免民间借贷纠纷
1、放款人在借款时,要全面了解对方的偿还能力和信用情况,对那些不守信用、缺乏还款能力的人,不要轻易将钱借出去。借款时要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应当写明借款用途、数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内容。
2、借款数额在5000元以下的借贷,由借款人书写借据即可。5000元以上的借贷,应当要求借款人提供人的担保或财产抵押,提供不动产抵押的,还应到抵押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不提倡数额太大的民间借贷行为。
3、借款利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可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括利率本数)。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的,法律不予保护。
4、要注意保存证据。
5、有的借款人为了达到逃债的目的,故意玩失踪或离婚逃债,出借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根据有关法律和“谁受益,谁还款”的原则处理。
6、要掌握诉讼时效。法律规定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是2年,即还款最后期限的2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双方应重新协商延期还款或分期偿还。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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