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债权债务问题,拔打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  债务资讯  >  丈夫欠钱“蒸发”,妻子不知情是否要负担债务?

丈夫欠钱“蒸发”,妻子不知情是否要负担债务?

此文章帮助了413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丈夫欠钱“蒸发”

王冬(化名)在日照市五莲县的老家养猪,今年1月份,因资金不够,便向朋友张峰(化名)借了5万块钱周转,并出具了借条。双方约定借期为一个月。

而到期后,王冬没有还钱,人也找不到了。张峰于是就找王冬的妻子王霞(化名),王霞称丈夫去外地打工了,她也联系不上他,张峰于是拿着借条向王霞要钱,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张峰便将王冬夫妻二人诉至日照市五莲县人民法院。开庭时,王霞到庭应诉,王冬并没有到庭,法院缺席审理了该案。庭审过程中,张峰出示了王冬书写的借条。王霞则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虽然借条的签名是自己丈夫的笔迹,但丈夫早就去青岛打工了,外出后既没回过家,也不与家里联系。至于他向张峰借钱的事,从来都没有向自己提起过,自己也不认识张峰。

妻子不知情是否要负担债务

五莲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峰提供的证据真实可信,借款又发生在王冬、王霞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认定该笔借款系夫妻共同债务。日前法院作出判决,王冬和王霞共同偿还张峰的借款本金5万元及逾期利息。

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借款是否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案件承办法官对此称,法律规定了两种情形下,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可以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种情形是,债务人能够证明借款时就已约定所借款为个人借款,由债务人个人偿还,在这种情形下,债务就不需要夫妻中的另一方承担;另一种情形是,夫妻双方婚后约定,婚后财产归个人所有,而债权人又知道该约定的,该笔借款则也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本案中王霞的辩解并不成立,其不知情并不影响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代理经济领域的案件,需要律师拥有缜密的逻辑思维,娴熟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业务实践经验,才能够实现当事人损失最小化。因此,专业是对律师最基本的要求。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债权债务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资深公司法务律师,擅长应收帐管理与企业风控,曾办数百起重大债务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债务资讯相关咨询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服务。

债务资讯相关文书

法邦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债务纠纷法律资讯,债权债务资讯,借贷纠纷热点资讯,专业债权债务律师、律所动态,以及公司、个人债务,高利贷、民间借贷等资讯。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