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公示网贷逾期者信息
据(光明网)讯,一家名为“中国信用黑名单”的网站公布了4242条网贷逾期者的个人信息该网首页印有工商部门的盾牌标志,似乎为政府网站,但ICP备案显示,该网主办单位实为“上海泰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面对质疑,该公司工作人员称,网站仅作为第三方平台,所有信息都是其他网贷公司提供的,“网贷公司已与贷款者约定,若对方逾期未还款,则有权通过互联网公布其个人信息,这是合法的,如有异议,那你就去起诉好了”。
小微学贷、极速学贷和闪电学贷App的服务协议里均写明:用户的借款逾期超过30天的,学贷有权对用户提供的及学贷自行收集的用户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编辑入网站黑名单,并将该黑名单对第三方披露,且学贷有权将用户提交的资料或学贷在公开领域了解的用户的情况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数据共享,以便网站和第三方催收逾期借款及对用户的其他申请进行审核之用,由此因第三方的行为造成用户损失,学贷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个人网站无权公布公民隐私
据多位专家在采访中的表示,类似“中国信用黑名单”这样的互联网金融网站大批量公布名字、手机、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是不合法的。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
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从这些条款中可以看出,执行惩罚行为的主体只有人民法院。
北京京师事务所王殿学律师认为:平台的上述说辞也不成立。由于该平台无法确定看到的合同是否能体现本人意思,也无法分辨欠钱是因为逾期未还还是别的纠纷。他说:“只根据一份有签名的合同就确认可以公示个人信息,很明显是侵权。”他表示,在民事上,网贷平台和这家网站属于共同侵权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认为:即使合同签署双方同意可以公开信息,也应该有限度。被欠款一方只要事实真实,可以在网上发布信息,不担负任何侵权责任。但若授权第三方网站发布,就是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