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自称依法抢劫
搜狐财经讯:昨天《新闻360》栏目播出了这样一条调查新闻——在黄冈市黄州区,一位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以“样品调查”为由,从一家小商店一次性拿走了36瓶食用油。由于这位执法人员没有提供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确实依据,面对如此执法,商店老板张月华情急之下说:“你这是抢劫!”面对商户的质疑,这位执法人员语出惊人:“我就是抢劫,我是依法抢劫!”
后来据调查,该局食品稽查局一位舒局长表示,按照规定,抽样检查一般是出票购买样品。像这样以检查的名义直接拿走商家产品的行为是不符合程序的。其实,小编相信,这种情况不是个例,国家某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不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肯定是时有发生的。那么,此时,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
什么是违法行政?如何救济?
违法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行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而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为,如滥用职权、适法错误、程序违法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机关未依照上述规定履行告知义务的,构成行政处罚程序违法。
被违法行政行为侵犯利益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主体行使职权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该行政主体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主体共同行使职权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职权的行政主体是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关于什么是违法行政,以及如何进行行政赔偿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小编在此温馨提示您,国家工作人员的队伍极其庞大,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如果您的权利受到侵害,请一定及时请律师为你主张权益,法律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即便是行政机关作出了违法行为也一样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