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债权债务问题,拔打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  债务案例  >  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外情形

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外情形

此文章帮助了306人  作者:成都债权债务张懿邈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外情形

袁某称:2014年3月22日,赵某向袁某借款260万元,经袁某催要,赵某至今未付,为此,请求依法判令赵某归还袁某借款260万元,并由赵某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赵某辩称:袁某借袁某的款已还清,这借条上的260万元全部是利息款,利息是袁某给袁某按月息六分计算的,原借款用于袁某所办的公司使用,没有用于家庭。

法院判决:应当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赵某对袁某提交的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260万元是利息款,不是借款,赵某未到庭,对袁某提交的证据未予质证。袁某对赵某的证据2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袁某所写的这些收条都是赵某所打借条之前发生的,与本次借款无关。对赵某的证据1有异议,认为该证据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与本次借款无关。经审查,本院认为:袁某提交的证据和赵某提交的证据2,证据形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且与本案的案件事实有关联,可以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赵某提交的证据1不符合证据的形式要件,本院不予认定。本院依据上述有效证据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可以认定以下案件事实:袁某与赵某有多次经济往来,赵某于2013年8月23日前偿还了袁某141.33万元。2014年3月22日,原赵某经结算,赵某向袁某出具了1份借260万元的借据,约定一个月内还200万。逾期后赵某一直未还引起诉讼。

律师说法:如何认定债务关系

赵某于2014年3月22日向袁某出具260万元的借据,是对赵某之间债权债务的总结,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具有法律拘束力,双方应依诚实信用原则自觉履行。故袁某要求赵某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本案中,因二赵某系夫妻关系,赵某的借款行为发生在二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向袁某借款时双方并未约定所借款项为个人债务,二赵某又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不存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两种“除外”情形,因此该借款应为二赵某夫妻共同债务,赵某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赵某辩称借款是利息款,用于公司,没有直接证据证实,也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外情形的介绍,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法邦网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代理经济领域的案件,需要律师拥有缜密的逻辑思维,娴熟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业务实践经验,才能够实现当事人损失最小化。因此,专业是对律师最基本的要求。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债权债务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资深公司法务律师,擅长应收帐管理与企业风控,曾办数百起重大债务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债务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服务。

债务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债务纠纷案例,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案例,民间借贷案例,公司、个人债务案例,债权债务转让案例,侵权赔偿案例,担保、抵押、质押等案例。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