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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有效吗,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580人  作者:重庆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离婚协议,其如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该协议对离婚后共同债务偿还的约定,因其属处分他人债权,涉及债权人的利益,故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才可以对债权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否则该约定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本案中被告梁先生与郑女士对共同债务约定由梁先生负责偿还,该约定未经原告陈先生同意,因此不具有对抗原告的效力,原告有权向两被告行使债权,该借款仍属两被告的共同债务。简单地说就是:该约定对两被告有效,对原告无效,两被告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向原告清偿全部债务,但郑女士在向原告清偿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梁先生追索。

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注意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把握以下三点:1.必须在婚姻存续期间。2.共同债务包括生活债务及经营债务。3.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责任。依据《婚姻法》及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生活的。3.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因分家折产所分得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4.夫妻一方被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离家出走所需的日常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重庆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看夫妻双方有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其次要看借款是否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此外,如果债权人明知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则认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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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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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才律师北京金开(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重庆市渝北区人大代表,重庆市银行业协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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