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职务犯罪辩护问题,拔打免费职务犯罪辩护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职务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  职务犯罪资讯  >  公务员醉驾不立案 滥用职权刑事改治安处罚

公务员醉驾不立案 滥用职权刑事改治安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325人  作者:北京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来源:网易 法邦网

公务员醉驾不立案,滥用职权刑事改治安处罚

南沙区公务员何某勇开公车撞死人后,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原副局长于广辉,指使下属不依法及时立案、不采取强制措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于广辉一审被广州中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刑一年五个月,2016年1月刑满释放。日前,于广辉又再次坐上被告席,检方指控其滥用职权,对一宗涉嫌危险驾驶的醉驾案仅做行政处罚。

于广辉今年61岁,原任番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因滥用职权罪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5个月,广东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去年1月刑满释放。然而,于广辉日前再次坐上广州中院的被告席,被控滥用职权罪。

据指控,2011年8月5日,国家公务人员何健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广州市交警支队番禺大队办案民警经查认为,何健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并建议对其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在该案呈送被告人于广辉审批时,于广辉于2012年6月12日违法作出对何健某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6个月、扣12分的批示。番禺交警大队据此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造成无法追究何健某的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于广辉无视国家法律,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于广辉对起诉事实没有异议,表示认罪。他辩称,番禺交通大队报给他时的意见是追究刑事责任。之所以做行政处罚的决定,是因为案发时,醉驾入刑才刚开始3个月,没有具体的法律指引,区检察院也没有准备好,有些案件都没有开始收。另外,于广辉称,考虑何健某是国家公务人员,也是执法人员,如酒驾入刑会失去工作,给家庭造成很大伤害,且何健某的醉驾没有造成重大的危害。

2010年8月19日,番禺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何某勇驾驶公车上班,途经番禺大道由北向南行驶时,将正在此处进行道路改造、施工的中年女性袁某撞倒,袁某当场死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何某勇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施工的公司则负次要责任,死者袁某不承担责任。事发后,何某勇赔偿了被害人家属38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按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但直到2012年8月左右,何某勇才被刑事拘留,此时距事发已两年左右。其间何某勇不但未被采取强制措施,还升了官——任黄阁镇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主任。

广州中院查明,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于广辉在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副局长主管交警大队期间,滥用职权,指使番禺分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在办理何某勇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时不依法及时立案、不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放纵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何某勇逃避刑事责任,导致被害人家属信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广州中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对于广辉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广东高院二审终审驳回了其上诉,维持原判。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体要件,但滥用职权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是指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否则,一般不构成滥用职权罪,而是属于一般工作上的错误问题的,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北京职务犯罪辩护律师温馨提示:

成功的刑事辩护,成功辩护的基础是大量的开庭前准备工作,特别是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介入,越早的介入越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权利,严谨决定了寻找突破口的关键,细节决定成败。
如果您遇到职务犯罪辩护问题,可以拔打免费职务犯罪辩护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职务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职务犯罪辩护流程

只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专业职务犯罪辩护律师温馨提示:
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是顺应目前反腐形势的需要,也是结合纪检机关工作特点进行的阳光产业,是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如果您遇到职务犯罪辩护问题,可以拔打免费职务犯罪辩护法律咨询电话:,专业职务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职务犯罪辩护律师推荐

张宇鹏律师
张宇鹏律师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直专注于刑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经验丰富。
成功办理多起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得到法律同行的高度评价。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朝阳区大望京科技商务园区浦项中心A座22层1号

职务犯罪资讯相关咨询

北京职务犯罪辩护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职务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免费职务犯罪辩护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职务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挪用公款资讯,贪污犯罪资讯,受贿犯罪资讯,职务犯罪辩护律师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职务犯罪辩护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职务犯罪辩护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职务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职务犯罪辩护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