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权无效宣告与专利侵权纠纷的关系
关于专利权无效宣告与专利侵权纠纷的关系的具体规定如下: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往往是伴随着专利侵权纠纷的产生而提起的。其主要原因就是:专利侵权纠纷产生的前提应是该专利权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而专利法第49条所赋予每个人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权,当事人的这种权力可以使该专利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而在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多数情况下可以根据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维持该专利权有效,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决定,对专利侵权纠纷进行判断并做出相应的专利 侵权行为成立或不成立的判决。由此可见,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的运用对专利侵权纠纷的合理解决具有重大的影响。
二、专利侵权行为与专利侵权纠纷的产生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的行为(以下简称“实施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主要表现有如下几种:
(一)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实施行为。
(二)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许可他人实施的行为。
(三)超出专利权人许可范围的实施行为。
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专利权一经授予,则剥夺了不特定多数人对专利技术的实施权以及以同样的技术获得专利权的权利。任何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对其专利技术的实施行为都构成了对专利权人财产权利的侵害。专利权人有权就自己所认为发生的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要求是实施行为人停止其实施行为,并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维护其专利权不受侵害,制止这种实施行为。这种实施行为是专利权人维护自己权益的行为之间发生的这种冲突导致了专利侵权纠纷的产生。
以上就是专利权无效宣告与专利侵权纠纷,二者纠纷的产生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