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手机涉嫌侵权在英被判禁售

近两个月,华为在全球专利战场接连遭遇“坏消息”。在与三星的系列专利大战中,虽然在泉州中院赢得一审,致三星需赔8050万元且22款手机遭禁售,但在另外一项事关深圳中院已受理专利案件的较量中,却被三星通过无效宣告程序“废掉”了一件重要专利。此外,在英国战场上,在与Unwired Planet International (以下简称“UPI公司”)的对抗中,华为可谓“三尝”苦果。继专利无效请求被驳回、确认构成专利侵权后,华为在英国还领到了"禁售令"。日前,就华为与UPI公司之间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英格兰-威尔士高等法院(England and Wales High Court)专利法庭作出判决,1)就华为的侵权行为颁布“禁售令”,2)华为需支付290万英镑赔偿款,3)关于全球专利许可方面,允许华为上诉,而关于混合全球基准方面,允许UPI公司上诉。至此,这场始于2014年3月的专利纠纷,历经3年之后终于有了结果。虽然在专利许可费率标准方面,法院没有支持UPI公司的方案,让华为可以获得实惠,但在侵权认定及销售禁令方面,华为也需付出相应的代价。简单说,在华为与UPI公司正式签署专利许可协议之前,华为手机将不得在英国市场进行销售。
双方争议焦点锁定专利许可费率标准
2014年3月,UPI公司在英国将华为、谷歌、三星等诉至专利法院,诉称三者侵犯了其持有的6件专利,其中5件涉及2G、3G和4G相关的标准必要专利。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期间,涉案6件专利被分成5组,分别进行了技术测验和比对。英格兰-威尔士高等法院在判决中确认,在案证据显示,华为对UPI公司持有的EP (UK) 2 229 744 and EP (UK) 1 230 818两项专利构成侵权。值得一提的是,两项被确认构成侵权的专利都属于通信技术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且都是由UPI公司从爱立信处购买所得。随后,该案所涉6件专利,分成5组进行了相应的技术测试,与此同时,三星和华为还针对UPI公司提出了滥用知识产权的反诉。虽然最初UPI公司起诉华为专利侵权的专利数量共计6件,但是,截止目前,仅有2项专利被认定构成侵权。在案件过程中,华为也对涉案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2017年4月12日,就华为因不服法院拒绝撤销UPI持有的EP (UK) 2 229 744专利而提起的上诉,英格兰-威尔斯上诉法院(England and Wales Court of Appeal )作出判决,驳回华为的上诉请求。
在UPI公司与华为就专利许可谈判的过程中,UPI公司的许可费率标准或方案有多次变化。2014年7月,UPI公司提供的许可费率标准为:0.2%(4G)、 0.1%(2G3G)。2015年6月,华为抛出的专利许可方案为,许可限于英国,费率标准为:0.034%(4G)、0.015%(3G)和0(2G)。与此同时,针对双方的全球性专利许可费率问题,法院建议为:美国和欧洲等主要市场的手机费率为:0.052%(4G)、0.032%(3G)和0.064%(2G),中国及其他市场的手机费率为:0.026%(4G)、0.016%(2G和3G)。
那么专利实施许可费用该如何确定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专利使用费的确定比较困难,一般而言可以根据如下因素来考虑其数额:
1、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技术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一般来说研究开发难度大、开发费用多的专利,其使用费相对比较高。
2、被许可人使用专利后所能获得的收益大小。一般收益大的,使用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