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口头审理专利无效宣告吗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进行口头审理的请求,并且说明理由。请求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无效宣告程序的当事人可以依据下列理由请求进行口头审理:
(1) 当事人一方要求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
(2) 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
(3) 需要实物演示。
(4) 需要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出庭作证。
二、如何提出口头审理
对于尚未进行口头审理的无效宣告案件,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审查决定做出前收到当事人依据上述理由以书面方式提出口头审理请求的,合议组应当同意进行口头审理。
由上可以看出,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的口头审理只要当事人依法提出来,专利复审委的合议组就应当同意,这个是硬性的规定,而专利复审程序中的口头审理则需要合议组的同意才能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