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4条
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物权法表述为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的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持分权)以及因共同关系所生的成员权所组成的特别所有权。
·所有权(1条)
·所有权分类(0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4条)
·相邻关系(6条)
·共有(6条)
·所有权取得(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