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具厂上班 刚过年去老板说过一个月后签定劳动合同 ,可是后来他一直没有在提过, 前两个月(7月分)因待遇问题向他辞职琐要辞职单 ,可他说厂里忙在多帮他一个月 做两个月在走 ,他还说厂里没辞职单。8月初时在领工资后有向他说了月底就走。。可是今天领工资时他只给7月份的工资,压了我这个月的不给,(我们是要压一个月工资的) 说不让我走。 明天不去上班就算我旷工,一天算三天的。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可以补签吗?公司不许辞职怎么办?我现在愁死了,麻烦您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
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三、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为您解答的关于没钱劳动合同怎么办的问题。
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随时找我咨询了解,我会认真为您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