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8年1月2日,华阴市一男童在一商店门口大哭无人管,经民警了解,原是孩子父母闹矛盾,丢下儿子无人管。这两位的行为是否触犯
刑法,我国刑法中对遗弃罪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吵架将儿子扔路边
2018年1月2日上午,在华阴市西宫村一商店门口,一位男童站在路边大声哭闹,旁边也没有大人,路过的好心市民对男童进行安抚并报警。华阴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听现场市民说,男童已由好心村民抱回家安抚。民警立即对现场情况进行走访了解,得知男童今年2岁,父亲是华阴市岳庙办西谢村的村民,母亲是蓝田县人,一家三口在西宫村租住,最近夫妻二人因感情破裂闹离婚,一气之下居然将孩子扔下各自离开。1月3日,民警将男童交到其母亲手中,并对她进行教育批评,若再有此类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遗弃罪的相关规定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罪的犯罪构成包括: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及其人身权利;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在判断本罪时要注意(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2)并且行为人必须是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的;(3)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
本案中,两位父母对孩子负有抚养义务且有能力抚养,在吵架后将孩子扔在路边,这样的行为是极不负责任的,但由于村民及时发现,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两位父母的行为并未达到触犯刑法的程度。
相关法条: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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