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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女老师骂学生索要礼物
龙江依兰县高级中学女教师骂学生索要礼物的音视频被媒体曝光后,引发网友极大关注。网友爆料,依兰县高级中学高二(17)班班主任冯群超因为教师节学生没有买礼物,训了学生足足一节课时间,期间不断爆粗口,脏话满天飞。
经查,9月10日,依兰县高级中学高二年级十七班班主任冯群超,上课时公然向学生索要教师节礼物,对学生进行辱骂。随后,学生班长组织同学集资,花费296元购买了6箱牛奶,分别送给了冯群超等6名授课老师。
9月17日,依兰县教育局对于其作出撤销教师资格处分,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依兰县副县长等相关8人也被处分。18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发文,整顿全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教师法对教师权利义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知名劳动、人力资源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劳动、人力资源部主任,杨帅律师对此事件说教师法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的规定,作为老师,为人师表要有师德,关心爱护学生,为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教书育人原本教师的本职工作,学生爱戴老师尊敬老师并非是以送礼的形式进行,想问班主任您的师德去哪了?(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