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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电梯挤18人
13人电梯挤18人,电梯不堪重负,直坠负一层。如今,电梯超载的现象十分严重,电梯事故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
核载13人的电梯,挤入18人,工作人员劝说半天,没人肯下来。结果,电梯从一楼下坠到负一楼,18人被困。这是发生在襄阳某写字楼的一幕。
电梯安全事故谁负责
虽然《安全法》对电梯的生产、使用、维护环节的责任主体都做了明确,但假如出现事故,各个环节都表示尽到了责任,如何鉴定究竟是谁的责任?
对此,建立特种设备整个生命周期的完整信息可追溯制度成为《安全法》的又一大亮点,即给电梯建立“身份证”制度。
其实,对重要产品建立可追溯制度,已成为保障安全的国际惯例。对于电梯来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需要各个环节的配合。
《安全法》要求,在特种设备安全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然后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除了上述移交文件外,还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一位档案学的专业人士说,在电梯出现事故时,通过查看上述档案,就可以分析是质量问题还是保养问题,明确问题出在哪个环节,责任应该谁来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