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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年休假放假的天数是几天

此文章帮助了550人  作者:南宁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带薪年休假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掌握法律时,要注意下述几点:

(一)劳务派遣者适用

但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二)非全日制员工不适用

这一点与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员工可以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操作思路上是前后一致的。

(三)船员不适用

船员按2007年9月1日施行的《船员条例》执行。

《船员条例》规定:船员用人单位应当向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待派船员,支付不低于船员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船员用人单位应当在船员年休假期间,向其支付不低于该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平均工资的报酬。船员除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假期外,还享有在船舶上每工作2个月不少于5日的年休假。

二、年休假放假的天数是几天

法律规定有如下三种情况: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各位HR在掌握法规时要注意: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南宁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但是对具体实施情况,企业要引为注意。年假的时间根据劳动者累计工作时间不同而有差异,比如累计一年但不足十年的,年休假是5天,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而不足20年的,年休假10天。企业要采取法定计算方法,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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