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怎么进行考勤管理
在实践中,与工作时间联系最密切的问题无疑是加班问题,另外还可能涉及到的是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迟到、早退、旷工对劳动者进行处罚的问题。无论是加班问题,还是处罚问题,都以考勤管理为基础。因此,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考勤管理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考勤管理,除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外,还应制定具体的考勤管理制度,以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
与考勤管理相关的约定和规章制度一般应包含以下几点:
1、工作时间,包括不同工时制度的具体适用以及工时制度的变更规则等问题;
2、考勤方式,包括人工考勤、电子考勤以及考勤记录的确认程序等;
3、加班管理,包括加班批准,加班确认,加班工资支付等问题;
4、请假管理,包括请事假、病假、婚假、年休假等假期的程序与管理;
5、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旷工等违反工作时间的认定及处罚。
6、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处罚。
二、企业规章制度能否作为考勤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才能作为考勤依据,才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且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向劳动者公示。那么民主程序是什么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