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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此文章帮助了411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加班,广义上说即延长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狭义上说,仅指按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日、公休假日内进行工作;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的叫加点。

无论加班还是加点,都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规定了延长工时的程序及上限。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须符合三个条件:

(1)生产经营需要。

(2)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3)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加班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程序和条件延长员工工作时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应给予用人单位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是: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正常工作日加点),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即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即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 300%的工资报酬。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者的工资一般分为很多项目,如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绩效工资等,但是对哪些项目应该计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在现在还没有统一规定。因此,根据各地关于加班费地方性规定不同,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也不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定改良单位工资构成,并在劳动合同中作相应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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