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一家从事通讯设备的企业,在销售生产的产品时,投入了大量财力、物力开发潜在客户,并与这些潜在的客户建立了长期、固定的交易关系。现在企业将这些客户名单作为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请问客户名单是商业秘密吗,公司如何进行保护?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一、客户名单作为商业秘密的保护
一般而言,客户名单是否可以作为商业保护有争议。
但只要权利人采取措施得到并满足法律要件的要求,则有充分理由相信客户名单也可以作为商业秘密得到保护。
客户名单作为商业秘密保护,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该客户名单的形成是权利人投入了经济力量而获得,即是权利人经过了相当的努力而获得。
(二)权利人与上述客户在一定期间内形成了相对固定且具有独特交易习惯的交易方式。
二、我国现阶段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主要有:
(一)制定内部的保密规章制度,比如订立企业内部对资料、文件、图纸的管理方法以及职工守则;
(二)与相关人员订立保密合同。
如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规定在一定时期内不得调动、泄露商业秘密的责任、走时将资料、图纸等交还等;
(三)加强对某些特殊领域的管理工作。
如对涉及本企业商业秘密的关键部门、车间、资料室,严格限定人员出入、加强内室保密措施、禁止参观等。
以上为您介绍的相关问题,希望您能满意。
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可以随时跟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