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有一名员工于2011年12月11日工伤,后被鉴定为七级伤残,为他购买了社会保险的,现在公司准备和他解除劳动关系。我想咨询下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企业需要向员工赔偿吗?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一、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
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二、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以上是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您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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