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下什么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与我们公司经常发生的劳动纠纷有区别吗?我是刚做人事的,现在不是很了解。请问下劳动争议的地域管辖包括哪些?麻烦您详细为我解答一下。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职工和用人单位(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具有经营权的用人单位),即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
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一、一般地域管辖。
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二、特殊地域管辖。
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专属管辖。
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中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
又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
以上就是为您解答的关于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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