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刚到人事部工作不久,现在老板让我给新来的员工签订一份竞业禁止合同,但是我一点都不了解。想请问下什么是竞业禁止?竞业禁止的期限是多久?麻烦您详细为我介绍下。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竞业禁止方面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对于掌握其重要机密资讯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需要进行离职后的竞业限制和违约责任约定的,可与离职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在与员工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时,应当约定经济补偿金;
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期限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禁止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因此,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应符合上述有关规定,不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或不实际支付该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员工无效。
以上为您介绍的就是竞业禁止方面的东西,如果您还有这方面需要了解的问题,可以随时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