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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能否解雇试用期员工?

咨询时间:201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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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我是一家小企业的老板,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关于企业人事方面的问题。如果我想与已签劳动合同的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话应该怎么办呢?还有啊,我们公司还有几个试用期的员工,但是我觉得他们工作能力不强,请问我可以解雇他们不?

覃俊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对于试用期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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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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