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公司最近研发了一款新产品,为了避免员工离职跳槽泄露秘密,有同行朋友建议我签订竞业禁止合同。请问下什么是竞业禁止?竞业禁止有哪些法律效力?麻烦您帮我解答一下这些问题呗。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竞业禁止方面的问题。
竞业禁止是商法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并且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竞业禁止要求的诚信原则也日益重要。
现行立法对此方面虽有规定但过于粗糙,可操作性不强。
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并禁止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雇佣双方自愿签订的竞业禁止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关于竞业禁止方面的问题,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