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请问下什么是竞业限制?我们公司是做精密仪器的,有没有必要让员工都签订一个竞业限制什么的啊?对于员工的话,竞业限制可以获取哪些赔偿?麻烦你帮我详细解答下,谢谢。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竞业限制方面的问题。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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