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下工伤应该如何认定?我们公司有个小职员在上班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把手指弄残了,我感觉不算工伤。请问下工伤应该如何认定?有争议的工伤如何诉讼呢?麻烦您详细帮我解答下,谢谢。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工伤认定方面的问题。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以上为您解答的关于工伤方面的问题,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随时与我联系,我会认真为您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