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人力资源问题,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

因财务问题暂时不发工资可以吗,怎么才算拖欠工资?

咨询时间:2013-01-27
本文系法邦网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必究。

咨询内容:

我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因为最近接到的业务很少,而公司整个的开销又很大,现在周转资金已经不够给员工发工资了,请问我可以暂时不发工资吗?法律规定怎么才算是拖欠工资呢?

覃俊律师解答: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回答拖欠工资的有关问题。

从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单位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我国劳动法第50条明确规定了,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

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我国劳动法规定:企业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

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

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不了解的,随时可以来电向我咨询。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将风险防范于未然,让所有企业都心安
 

人力资源相关咨询

选择优秀的人力资源律师,为企业量身定制完美的企业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知名人力资源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覃俊律师曾被多家公司聘为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人力资源律师人力资源律师网上解答企业劳动纠纷、员工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等法律问题,可拨打人力资源专家律师电话进行法律咨询,与律师面谈解决法律问题。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