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里有两个员工每天上班就聊天,都不怎么做事,我都已经观察他们差不多一个月了,请问我可以解雇他们吗?如果我直接把他们解雇了,他们会要求我支付赔偿金吗?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回答解雇员工的有关问题。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只有当劳动者有这6种情况之一的,贵公司是可以解雇该员工的。
如果员工并不具有上述情形,而贵公司违法法律规定执意将其解雇的话,员工是可以向贵工资要求经济补偿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不了解的,随时可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