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10月份的时候开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由于才刚刚起步,公司规模还很小,现在整个公司只有几个人,因此我也就一直没和这几个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我打算等公司稍微稳定了再不签,请问律师,我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可以吗?我国法律对劳动合同有什么规定吗?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回答劳动合同的有关问题。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贵公司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的话,双方在劳动关系解除时,对方是可以要求贵公司支付双倍的工资报酬的。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不了解的,随时可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