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有个员工上个月辞职了,但是她还有一些账务没有结清,给我们造成了不小的损失。我们单位的财务最近两个星期每天联系她,但是她一直都不理,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我们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回答的劳动仲裁有关问题。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对于您说的这种情况,贵公司当然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但是一定要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如没有受理,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提出诉讼,依法追究损失。
金额较小最好是私下协调处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不了解的,随时可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