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最近在办理一个员工的离职手续,有些事情不是很明白,来请教下。员工离职工资如何结算?还有就是员工离职需要办哪些交接手续?希望您们能够详细为我解答下,非常感谢。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员工离职方面的问题。
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应填发《离职证明书》送交财务部门据以结算工资。
其中,《离职证明书》应交由离职员工本人签收。
离职员工在用人单位宿舍住宿的,同时办理退宿手续,在办理完成离职手续及结清工资后当日离开。
离职申请经批准(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生效)后,离职员工应填写《离职交接清单》,按交接清单的内容办妥交接手续,交由人事部门核定后出具《离职证明书》。
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管理资料、业务资料及其单据等书面及电子文档等)、原领的工卡、工衣、原领的工具、物料、文具、员工手册等,都属于应交接内容,由员工移交公司指定的接替员工或有关部门签收。
如发现物品有所损毁或遗失的,应折价赔偿。
以上就是为您解答的关于员工离职后的工资结算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