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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有什么标准吗?

咨询时间:201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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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律师,事情是这样。现在单位经济效益十分不好,已经经营不下去了。因此要裁员一部分,员工要求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否则就要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有什么标准没有?

覃俊律师解答: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有什么标准吗”这个问题。

一、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

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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