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老板,最近公司里一个员工的业绩不好,我打算辞退他。请问我们公司辞退员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如果必须要支付的话,那么这个经济补偿金能否分期支付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没用提前书面通知劳动者的情况下就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二条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十二条规定,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因此,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应当一次性支付。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私下协商解决,劳动者也同意用人单位分期支付的,用人单位也可以将经济补偿金分期支付给劳动者。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法律服务的话,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