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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人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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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2、认为需要时可以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


3、有权要求竞买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以确定其竞买资格。


4、有权指定拍卖师。


5、依法主持拍卖活动,不受他人干涉。


拍卖人的义务


1、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


2、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拍卖人拍卖。


3、对委托人交付拍卖的物品有保管义务。


4、委托人、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应为其保密。


5、拍卖成交后,应按照约定向委托人交付拍卖标的的价款,并按照约定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6、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加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7、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财产权利。


8、不得与委托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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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8-17